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区别是什么?
1、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的地位和集合资金信托中委托人的地位有着重大差异。
(资料图)
集合资金信托是典型的信托公司设计创制的产品,信托公司起着主导作用。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是典型的信托公司制造的产品,信托公司在其间所起的主导作用非常明显和突出。而单一资金信托的资金运用方式和对象等在许多情况下都更多地体现了委托人的意愿。
2、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投资者多数是自然人,而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则经常是机构。
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数量就是一个,如果其资金数额太小,则难于运用,而总体而言,只有机构拥有较大规模的单笔资金,所以其委托人经常是机构。而集合资金信托本身的特性就是集合多个投资者的资金进行统一的管理运用,虽然对于单个投资者也有门槛限制,但是这个门槛并不是高不可攀,这样大量的社会投资者才可能参与。
3、从资金运用方式上,单一资金信托的资金运用方式更为单一,贷款运用型所占比例更高,投资和交易性的比例更小,主要原因是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多数对资金运用对象有相当充分的了解,希望借助单一资金信托的通道借款给资金使用者。如果是投资运用资金,机构多数会选择自己直接通过股权投资方式进行,一般不会借助信托公司的渠道。
4、交易结构上,单一资金信托比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更加单纯、简洁。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经常借助于受益权分层分级,将受益权分为劣后、优先等层级,以增强信用等级,保障社会投资者的权益,尤其是在股权投资类、证券投资类产品中更是如此。
集合信托是什么意思?
集合信托是指受托人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财产(动产、不动产或知识产权等)加以集合,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对所接受委托的财产进行管理、运用或处分的方式。这种信托方式可以是证券投资信托,也可以是其他类型的信托,其目的是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或财产集合在一起管理。
集合信托的主要特征包括:
委托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意味着信托涉及多个委托人,他们的财产或资金被集合在一起进行管理。
自益信托:集合信托通常为自益信托,即委托人同时也是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