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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在一〇七国道和345国道红绿灯路口新增12处交通技术执法取证监控设备的公告


(相关资料图)

一〇七国道贯穿我县南北,345国道(原331省道)横穿西平县东西,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越的交通环境,但近年来,部分机动车驾驶人认为红绿灯路口没有安装交通技术执法取证监控设备,行至红绿灯路口遇到红灯时,不减速停车,而是闯红灯而过,时常造成交通事故,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为有效遏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西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107国道(嫘祖大道)皮庄村路口、345国道(柏国大道)解放路路口等12个红绿灯路口(见附件)增设了交通技术执法取证监控设备,主要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河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新增的12处(见附件)交通技术执法取证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公告。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此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西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新增执法取证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执法取证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1 107国道(嫘祖大道)皮庄村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2 107国道(嫘祖大道)345国道(柏国大道)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3 107国道(嫘祖大道)棠溪大道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4 107国道(嫘祖大道)西平大道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5 107国道(嫘祖大道)后胡村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6 345国道(柏国大道)解放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7 345国道(柏国大道)护城河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8 345国道(柏国大道)富强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9 345国道(柏国大道)创业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10 345国道(柏国大道)旭升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11 345国道(柏国大道)建设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12 345国道罗阁村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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